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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分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5-15  作者:  来源: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我院教学运行的整体状况,加强教学过程督查与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精神,分院决定于第10周至12周(5月11日—5月29日)对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分院抽查、教师自查、教研室联查、学生评教、教学督导督查等形式,按照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教师学生座谈与问卷调查相结合、数字量化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实施。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检查。包括迟到、早退、调课、补课等教学纪律;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案、讲稿(电子文档)编写情况等。

2.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情况等。

3.实践性教学情况检查。包括实践性教学的安排情况、教师参与实验教学情况、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开出率、有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实验室及校内外实训基地运行情况等。

4.教研室开展活动情况。包括开学以来教研室计划、活动安排及记录。

5.开展示范课观摩与听课活动。包括开展教学名师示范课、骨干教师公开课、专业带头人观摩教学课、分院(部)领导听课、教师相互听课情况等。

6.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实施情况。

7.学生学习情况。包括本学期课堂纪律、考勤、作业完成情况等。

8.教材选用、使用情况。

9.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开展情况。

10.毕业生顶岗实习开展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分院领导班子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席会议,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状况,了解教师对分院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收集汇总师生意见建议。

2.各教研室按照通知要求,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任课教师的教案(备课笔记)、课程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情况登记表、实习(见习、实训)任务(计划)书、实习(实训)指导书等教学文件资料完备、规范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保证教学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3.各教研室自查当前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教师教学纪律、教学规范情况;教师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情况;教师业务技能与素养,教师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是否满足学生对教学的需求情况;教学效果情况等。检查方式为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并将意见反馈到院办和任课教师,以改进教学。

4.各教研室检查内容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课程标准与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践性教学环节执行以及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反映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课外答疑、习题指导情况;分院领导及教师听课评课情况;教学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进、改革的情况等。重点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教师课程标准实施、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授课计划。

5.学工办负责配合中期教学检查开展纪律整顿、作业展品、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风气和学习氛围。

6.组织开展1—2次公开示范课教学活动。

7.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四、检查的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及自查(5月11日至5月15日)

1.召开中期检查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明确责任,制定方法措施。

2.分院及个人对照前半学期工作计划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对存在问题要客观分析原因,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二)第二阶段:全面检查(5月18日至5月22日)

1.对各任课教师的备课、上课、课后作业布置与批改、学生成绩考核、教学进度等基本教学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详细记录,作为教师工作状况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分院(部)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实训室、实训基地的运行机制、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解决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开展优秀教案展评、优秀课件制作评比等活动;组织举办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示范课、教学公开课等活动,带动全体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4.积极配合教学督导认真做好对青年教师的听课评课工作,利用评课、座谈、交流等形式,及时掌握反馈意见,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第三阶段:总结整改(5月25日至5月29日)

1.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纸质稿和电子稿5月29日前报教务处。

2.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交流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