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4〕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4〕17号),为了解项目建设进展,确保高质量实现建设目标,请报送如下工作材料:
(一)项目进展情况。为查找问题、推广经验,请各校结合建设实际,从项目概况、建设进度、资金配套、校内组织管理、保障措施、意见建议等方面形成工作材料。
(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子项目建设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要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应同时建成特色专业1-2个、精品资源共享课1-2门(新建或改建)、示范性实训基地1-2个(新建或持续建设)、教师发展中心、教学名师1-2名、教学团队1-2个(新建或持续建设)、专业服务社会能力提升、大学生技能训练及发明创新等一批子项目。请对应本校获批项目,统筹规划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团队、示范性实训基地等子项目建设任务,并填写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其他子项目立项院校根据申报方案进行建设。
(三)材料报送要求。请各项目学校于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前,将以上材料报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崇文楼A座203室)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619235543@qq.com、gjcluo@126.com。
联系方式: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李晓鹏029—33152138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 罗继军029—8866891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