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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贷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4  作者:  来源:

为做好我院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进一步促进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规范化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在籍在校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本学年未在贫困库内的学生,需先进行贫困认定(填写附件3《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二、贷款申请及办理时间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程序如下:

(一)首次申请

1.首贷学生应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并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

2.完成预申请后,首贷学生应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该表中“资格审查单位”填写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名称),导出并打印该表(一式两份,学校不再盖章),凭该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续贷申请

1.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不含毕业班学生)今年都可以继续申请贷款。

2.6月25日前,续贷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否则无法申请本年度贷款。

3.续贷申请路径:在<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新增>,在<续贷声明>栏中录入声明内容,续贷声明填写完整后,再依次填写<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最后点击<确定>提交<贷款申请>。

4.续贷声明内容格式:

(1)全面认真总结、陈述上一学年来的个人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2)填写续贷理由,提出下一学年的续贷意愿;

(3)承诺履行助学贷款合同义务,按时还本付息。续贷声明内容应控制在100字以上、200字以内,除常用的标点符号外,不得出现非法字符。续贷声明必须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学校将在审核时予以退回,学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重新填写提交。

(三)信息维护

1.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或登录名、密码进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自助重置、联系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或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33重置。

2.贷款学生每年至少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进行维护,否则影响日后贷款。

(四)贷款办理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学生凭以上表格及相关手续,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具体办理时间段以生源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为准。

(五)回执办理各学院须在开学后一周内收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不含2021级新生)的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须在回执单右上角注明班级、学号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说明

1.非陕西籍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个人向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根据当地政策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开学后及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至所在学院。

2.非陕西籍学生申请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提前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按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3.填写“续贷声明”只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流程之一,声明审核通过后,学生需要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具体以当地教育局最新要求为准。并且在9月份(下学期开学初)携带县级资助中心开具的含有“回执校验码”的贷款受理证明交至所在学院,待学校将“回执校验码”录入系统校验成功后,经县资助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开发银行最终审核通过,整个贷款手续才算办理成功。

三、各学院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综合运用条幅、展板、海报、彩页等传统宣传途径和微信、微博、QQ、线上视频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让每位学生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便捷地获知资助政策,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和时间,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及时召开会议,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各阶段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完成贷款申请工作,确保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结合我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综合考虑学生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坚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不打折扣、不留空白,做到应贷尽贷,不设贷款人数上限,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

(四)告知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网上申请时,务必准确填写提交本人学号、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贷款资金错划或不能到账等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五)对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内、外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参照说明填写,勿改动表格样式;申请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学生不做统计。

(六)向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开具书面收费通知书。

(七)通知学生按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八)做好生源地贷款学生的相关档案留存,对贷款学生人数及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九)加强诚信教育工作。要以“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对借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贯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始终。要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和舆论的监督,认真对待各种舆情,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加强正面发声,防范舆情风险。不失时机地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既要正面引导,又要做好反面案例教育。要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主题征文、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观念,重点对贷款的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还款知识教育,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义务,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等。

四、完成2021届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1.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组织每个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承诺书,同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父母有效联系信息以及就业单位(未就业和专升本的学生如实备注“暂未就业”和“专升本”),完成毕业贷款确认,并导出毕业确认表,由学院汇总上交。

2.同时告知学生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最后一笔贷款还款期为9月20日),如果本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及时通知自己贷款的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3.离校前还未进行毕业确认的,应暂缓发放毕业证与派遣证。

五、其他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2),A3纸打印,加盖公章,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时间:2021年6月11日前。

2.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和毕业确认表,只交纸质版。报送时间:2021年7月10日前。

(二)各班级报送材料前要严格审核申贷学生信息,杜绝出现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误现象,确保我院生源地贷款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

3.《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