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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分院关于学生军训期间的纪律规定


发布日期:2015-09-02  作者:  来源:

信息工程分院关于学生军训期间的纪律规定

一、全体学生必须按照国防教育相关要求正常参加军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跟随下一级学生参加军训。

二、因先天性疾病等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参加军训的学生,需本人持相关医院(县级以上)证明写出书面申请书,经学工办审批同意后,跟随班级参加军训见习,并正常参加军训理论考试,教官视表现情况给予训练成绩,如需回家疗养的学生需家长来办理请假手续,并签字确认,同时将取消本次军训成绩,下一年重新参加军训。

三、学生军训期间办理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写书面假条,履行审批程序。学生请假半天之内由军训教官直接批准;一天之内由教官批准后,辅导员(班主任)审批;三天之内由教官批准后,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学工办主任审批。请假期间由教官根据情况决定学生是否参加军训见习及军训理论考试。

五、军训期间严格遵守训练及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并按时参加军事理论课学习和理论及技能考试,否则无军事理论课成绩。

六、学生军训期间请假超过三天或累计超过三天者,军事课程按不及格计算,跟随下一级学生参加军训,课程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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