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贷”染旧作新,带着不同名目的诱惑走入校园。为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学生安全防范工作。也为了配合学校“纪律安全月”活动。12月18日下午,由陕西松意律师事务所、我校法律顾问薛亚栋律师为信工分院学子在南校NOC201做了“远离诈骗,远离校园贷”报告会。
薛律师首先介绍了诈骗刑法概念,并生动的列举了“缅甸第二特区诈骗案”、“以婚恋为诱饵诈骗案”两个经典案例。紧接着讲解了网络借贷平台(P2P:Person to Person或Peer to Peer)模式,提出P2P中的非法吸储平台,严重影响地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活安宁。最后律师引导学生进入本次讲座正题“套路贷”、“校园贷”。他指出 “校园贷”一不小心就会形成“套路贷”。许多缺乏自身安全意识的大学生也因此上当受骗,而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的大学生也因“套路贷”而走上一条不归路。律师从法律角度为同学们支招: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而且以在校学生为对象实施“套路贷”,法院会酌情从重处罚。国家修改了《民间借贷法律解释》,更有效的遏制了“校园贷”、“套路贷”,让同学们受到侵害大胆申诉以保证自己权益。
律师又从社会学维度出发,提出校园贷的危害,并提出了“四不”原则:不参与、不支持“校园贷”违规违法活动;不鼓动、不胁迫他人在“校园贷”中借款;不张贴、不转发“校园贷”违规违法信息;不冒用、不顶替他人身份进行校园贷款。最后呼吁学生量力消费,适度消费,理性消费;不要采用东缺西补的方式还债。
动漫20035班张艺蕾同学表示:“为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树立正确的金融观、消费观和价值观,合理支配金钱,抵制不良诱惑。拒绝盲目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的错误观念”。计算机19069班田一坤表示:“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基本的金融常识,增强防范意识,“擦亮”双眼,警惕各类不良“校园贷”,莫让青春陷入“校园贷”陷阱”。
此次活动通过讲述的真实案件,大量法律建议,为同学们揭示“校园贷”本质,相信同学们也能清晰认识到“校园贷”的危害并加强防范意识。面对这个复杂的社会,作为一名大学生,一定要学会在艰苦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守住本心,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不逃避,不堕落,从而谋求自己的美好未来!


